焦平看去。
只见那人手中示出一颗珠子,这珠子有拳头大小,通体青碧氤氲,内部好似盛有亿万里碧波海洋,颇见烟波浩瀚之感。
其外部,则又放出五色的毫光!
这是……
那人影低笑道:“此物生于玄都,一共有二十四颗,攒成一串,怎么样?看你这小辈反应,可是认出来了?”
“你可是好奇,这件事物为何会出现在我手中,不妨猜上一猜?”
现在形势上人强我弱,人为刀俎、我为鱼肉,哪里是听人家秘密的时候,听了只怕要没命走!
于是焦平只含糊应道:
“想必自有缘故。”
“啧、啧……”那人影啧啧有声,“不必这么紧张……”他自顾自继续说道:
“此宝分属先天,以历两主,也曾‘神挡杀神、父挡杀父’,杀伐惨烈……”
“上一任主人,那人却何等厉害!他功行进步,取去了其中泰半精华,弃下了沉重形骸与因果……”
“遂成此物今天!”
“虽然如此,此物而今比起寻常的先天之物,威能仍是殊胜。”
“他言‘灵宝不可使无主空置’,于是转托与我,为此物寻觅有缘者赠之……”
“我看你这后辈志气不小,名号也正与此物想合,正与此物有缘,便是此宝命中的第三任真主了!”
言罢,即将二十四珠塞给焦平。
又道:“此乃天定的缘法,小友,你愿意顺应之否?”
焦平迟迟不应。
人影又低笑道:“不妨与你直说,你接下此物,就必须承下因果,当然此物价值已有损伤,因此我可再补你一术。”
这是催促了?看来耐心有限。
焦平目光闪烁。
他知道,只要一答应下来,无数因果缠身,自己只怕就成为别人的替死鬼了。
只是不答应下来,今天只怕走不了!
蓦地说道:“好!我应下了。”
应为便是愿为,话音一落,当即珠上无数沉重因果应声缠绕上身、牢牢系紧。
焦平心里十分沉重。
那人影见焦平应下,即撮嘴传音入密传渡过一篇法门,跟着低笑道:
“此间法门,虽是一家之龟鉴,但亦非同小可,非我所创,悟而传你。”
“用与不用,你自思之。”
“此间过节,两相了结。”
“汝好自为之……”
言讫,即转身消失而去了。
焦平收起东西,脑海中整理思索着刚才闻得的法门,目光盯着那人离去背影。
“原来是你……”
跟着,他也启程离开了。
……
焦平回到“禺王宫”中歇下。
他细细复盘了一遍这一趟“打野食”的经过和得失之后,就先取出那架三梭融合而成的“公输飞梭”来。
这东西,竟然是出自公输派那位祖师的亲手,这点是他之前所没有想到的。
这飞梭一艘时,外观是黑色的,多艘融合之后,颜色反而在不断变浅、变亮。
而这飞梭此时若是放大,头到尾已经足有一百五十米长了,里头的空间也大,有厅有室的,开始有些“仙梭”的气派了。
而这一次被自己以“烙印法”强行御使了对敌,这艘飞梭确实出现了一些损伤,不过并不算严重。
毕竟只是发出一击而已。
再加上这东西本来用料上乘,制作工艺也精,因此刻下别说灵药洗练了,甚至都不需要自己输入法力去温养,它自身就在徐徐吐纳着灵气自行恢复着。
接下来,焦平又取出那“二十四定海神珠”来,仔细察看了一阵。
这珠子从外观上看不出来,但用神识探去其中,就可以发现每颗珠子里头、所盛放的“碧海”只有接近一半的高度。
果然过半的精华已被取去!
“二十四定海神珠”是极负盛名的先天杀伐法宝,自元始已来,曾经出世现光辉,照耀玄都,后来杳然无闻。
当再出现时,已是在金鳌岛碧游宫通天教主分宝之时,将其与另一件“缚龙索”一起赐予门人赵公明了。
赵公明就是它的第一任主人了。
后来封神大战中,赵公明以此宝横扫阐教十二金仙、及阐教副教主燃灯道人。
不料一物克一物,这定海珠正好遇到了专克各种法宝的“落宝金钱”,被武夷山二散人萧升、曹宝落去。
之后赵公明流年不利、命定当死,陨身于姜子牙亲自主持、作法的天罡第三十六法——“钉头七箭”之下。
【钉头七箭:诅咒之术,妆若弓箭,扎于草人上,配合七箭书使用,可于异地取人性命,被害者没有反抗能力,大罗神仙亦难逃此厄。】
【注:“此可谓是诡异莫测也。”】
赵公明死后,此宝就落到第二任主人燃灯道人的手中,他曾以此“二十四珠”成功偷袭了通天教主。
后来燃灯归释、化为古佛,这宝贝又兴与释门,被他衍化成二十四诸天。
以上这些“定海珠履历”,就是这珠上因果的来由了,竟连圣人都涉及到了,可见其上所涉因果之沉重。
而没想到的是……焦平目光微闪,没想到那人影与这燃灯古佛似关系密切,竟替他收拾手尾、帮他脱去因果束缚。
于是将这东西又流落到道佛之外来。
这法宝以前当真是有着“神挡杀神、父挡杀父”的无上凶威,连圣人都打得。
而今元气已是大伤,虽用起来威力仍然胜过寻常先天之物,但相比起承接其上的因果的这个代价,实已是鸡肋。
焦平一应声接下,就连曾打过圣人的因果,都要落在他身上、得他去处理。
这不可谓不麻烦,性价比当真极低!
只不过当时人为刀俎、我为鱼肉,性命危在旦夕,根本是不接不行。
不过……糟糕的事情既然发生了,后悔已是无用,尽力想办法扭转局面、化不利为有利才是正确的处置方式。
一切……就看自己当时临时间想到的灵光念头,是否是可行的了?
若是可行,那么这桩“强卖”,自己也未必真会吃亏多少。
甚至若应用得当,那其本身价值,或许未必不能抵过因果带来的麻烦?
这样,自己就赚得一法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