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 要步平庸死!(1 / 1)

恋爱随笔?

步平庸闻言,只想一巴掌把这个三王子给拍死。

什么鬼啊,你们一群人在小小的院子里挖呀挖呀挖,就为了这个老萨满的恋爱日记?

图什么?

步平庸丝毫不信,拿过来箱子暴躁开箱,然后看到了箱子里面有一本厚厚的羊皮卷。

细细看来,翻开第一页,只见上面用扭扭歪歪的大燕文写着:

“今日我爱上了一个姑娘,她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,好看。”

“我在姑娘的必经之路上犹豫了五天,终于跟姑娘说上了第一句话,我说姑娘你鞋带开了,她让我滚,她的绣鞋没有鞋带。”

“但她跟我足足说了九个字,我很开心,开心的一整晚都睡不着。”

“五日后,我再次跟姑娘搭讪,这次我给姑娘解了围,她买发簪钱袋丢了,没有钱,我帮她付了,我打死都不会告诉她,她的钱袋是我偷的。”

.........

就这样的流水账看到最后,那个姑娘也结婚了,但新郎不是老萨满,而是京城中一位富翁,老萨满一口鲜血吐出,直接昏了三天。

“没关系,她生活的很好,我已经放心了。”

最后如此说道。

就这?

步平庸发现这个羊皮卷就真的是个恋爱随笔,不对,说是舔狗日记更合适。

这位老萨满,也是老舔狗了,给这个女子钱打扮自己去见那位富翁,给这个女子当送信使者......

“看完了?”拓跋宏宇问道,他现在反而不害怕了。

步平庸把羊皮卷抖了抖,用神识看了看羊皮卷的夹层,甚至还对着火光看了看,都没有任何的不妥之处。

换句话说,这真的就是他们老萨满的舔狗日记?

“给你。”步平庸把日记还给了拓跋宏宇,毕竟人家的是使者,现在朝廷要求是稳住蛮族,不然他们一旦南下,再加上西方大陆的压力,大燕根本扛不住。

他倒是可以把拓跋宏宇给杀了,但后果真承担不起。

步平庸不放心又把装羊皮卷的箱子给看了看,确定没有遗漏,这才跟拓跋宏宇道了歉。

这次会谈三王子的态度还是很重要的,作为蛮族最聪明,也是历代以来修为贯通五大修行的人,大可汗对三王子可是寄予厚望的。

“好了,我们不追究你的挖坑,你的侍卫死了这事也就此揭过,如何?”步平庸做着最后的试探。

三个贴身下属就这么死了,要是拓跋宏宇毫不在乎的话,那么就说明这个舔狗日记还有东西自己没看出来。

毕竟这次谈判蛮族才是占据优势的那个,打不打一句话的事,拓跋宏宇要是不借机闹一闹,那才怪了。

至于挖院子,这事根本不大,毕竟人家为了老萨满的事也情有可原。

传闻蛮族的萨满只有两个,新萨满,老萨满,老萨满当初据说境界很高,很高,是大供奉联合了先帝的山河印全部力量,才将老萨满重创,让蛮族安生了很久。

那位老萨满,听闻今年就要死了,毕竟山河印带来的人间力,可不是药能够治好的。

这么说来,人家想看看自己年轻时候在长安城游历时候的舔狗日记,倒也说得过去。

拓跋宏宇只是愣了一秒,就立刻做出了回应。

“你想得美,那可是我最重要的三个属下,这事我会告诉你们的女帝,你们必须给出一个解释。”

最后的一点疑虑也被拓跋宏宇的话给打消了,看来人家确实真的是在找老萨满的日记,没有别的意思。

步平庸和墨鸾给拓跋宏宇打了个太极,说这事是个误会,我们是为了保护大燕的宝藏,被逼无奈出手......

然会就留下拓跋宏宇离开了。

再待下去,可就真的理亏了。

..........

而步平庸二人走后,拓跋宏宇这才收起了愤怒,面无表情的把羊皮卷装到了胸口的衣服处。

“起来吧。”

被步平庸打的吐血不已的老巫师撑着墙起身,眼神中满是惊恐。

“三王子您说的对,长安城卧虎藏龙,实在是太危险了,这次要不是您带了我们蛮族的至宝,听风吟,我们早就被抓现成了。”

说着,老巫师把怀里的拨浪鼓拿了出来,那拨浪鼓正是他们蛮族的至宝,听风吟。

他们蛮族是风的孩子,而这个至宝,可以把风中带着的一切讯息告诉他们,哪怕是有上三境的高手在,也是瞒不住这个至宝。

他们在一开始就发现了步平庸二人,但还是按计划进行,但不曾想步平庸如此狡猾,直接捶老巫师,还把羊皮卷给里里外外看了个遍。

要不是这里没水,恐怕他都想泡水试试了。

临走还不忘试探一下。

这可真是个可怕的对手,要是没有这个听风吟提前通报讯息,他们早就暴露了。

因为知道有人来,所以对方不管怎么揉捏羊皮卷,他们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。

“走吧,出了长安风,用听风吟把羊皮卷送走,省的夜长梦多。”

“老萨满大人可是有一口精血在这羊皮卷上面的,有了这口精血,老萨满大人应该可以再活几年,没准还可以再出手一次。”

拓跋宏宇说着,也露出了向往之情,现在大燕因为女帝和旧派的争斗,导致了山河印威力很弱,要是老萨满能够出手一次,那中原大地也就唾手可得了。

他们现在说的话都是蛮语,刚刚蹩脚的汉语就是专门给步平庸他们听的。

“我会向父王请一位六品后期,不,准七品的勇士潜入大燕,这次我们离开前,必须干掉步平庸,我有预感,他会是我们草原的强敌。”

“可是有必要派准七品的勇士吗?“老巫师不懂,上三境在哪都是最尊贵的存在,准七品虽然不到上三境,但也碾压下面的六品了。

这可是草原里最重要的勇士啊。

三王子摇了摇头:“你不懂,对付这样的人,派的人越厉害越好,我要他必须死!”三王子认真的说道。

他考虑的已经很周到了,步平庸除非有上三境的高手随时跟着,不然必死无疑,用大燕的话来说,这叫做稳健!

正是因为他的这稳健的性格,三王子才可以在一众王子中脱颖而出,走到今天这个地位。

.......

那边步平庸回到了家后,自然钻进了温暖的被窝,被窝中还有个小丫鬟在睡得正香,步平庸也不在意,把小丫鬟脖子上的红色带子一解,一个红色物件被扔到了地上,然后抱着小丫鬟睡去。

说话小兰比他大个三岁,已经到了少女最好的年纪,自己也十八岁,眼看着就是奔着十九,再一眨眼就二十,马上要奔三十的人了。

所以,他是不是该找个机会,吃肉了?

见系统没意见,步平庸就当她默认了。

...........

乡试的阅卷工作要比上次快得多,毕竟是大学士和供奉堂亲自监督,所以在第三天就宣布放榜了。

步平庸本来不愿意去的,但小兰说若是公子中了举人,今晚就让小公子当“举人。”

所以他就愉快的跟着徐凤才来了。

在贡院外他自然再次见到了王荣进,他还是那么高傲的仰着头颅,像是鹤立鸡群一般。

只是看着有那么一丝的悲伤,看来上次红鸾带自己上马车对他打击有点大。

随着一个个榜单出现,大家都或喜或悲。

但很快,人群中就出现了一阵轰动。

“王荣进,算学,甲上,诗词,甲中,策论,甲上,贴经,甲上!”

“嘶!四门学科中仅仅一个甲中,其他都是甲上,此子竟然如此恐怖如斯!”

“看来解元非他莫属了。”

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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