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博宏一脸憋屈,他才不要去哄姜迎春呢。
姜迎春砸破了他的脑袋,还害他挨了一顿揍,他额头上的伤,现在都还没好呢。
凭什么让他去哄姜迎春?明明应该让姜迎春自己回来,然后给他磕头认错才对!
“行了,妈,你别唠叨了,我心里有数。”林博宏没好气的说:“姜迎春她一没钱,二没娘家,她能在外面熬几天?信我的,她过不了几天,就自己灰溜溜的回来了。”
“她之前挨揍,不就是这样吗?哭哭啼啼的跑她姨家去,待不了几天,就自己灰溜溜的回来了。”林博宏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,语气里全是不屑:“这次肯定一样,别看杜笙笙现在愿意帮姜迎春,等姜迎春在她家住个十天半个月,她也就烦了,开始想方设法的撵人了。”
“所以,咱们根本不用低三下四的去接人,就这么耗着,最后熬不住的,肯定是姜迎春!”
林母想想也是:姜迎春没有娘家,她在杜笙笙家里住着,能住多久呢?
就算杜笙笙这个当妹妹的不嫌,日子久了,杜笙笙的老公肯定也会嫌弃的。
到那时候,不用他们去接,姜迎春自己就会灰溜溜的回来。
这么一想,林母也放心了,但她嘴上仍旧不饶人:“反正,不管怎样,明年你一定得给我生个大胖孙子,我和你爹都老了,再抱不上孙子,我就是死,也不能瞑目!”
“行了行了,知道了。”林博宏不耐烦的说:“明年肯定生,给你生一窝,生个足球队,行了吧?”
得到了肯定的答案,林母乐开了花:“那敢情好,咱们林家男丁稀少,你多生几个,也算为林家开枝散叶了。”
姜迎春并不知道,她老公和她婆婆的恶毒计划,此时此刻,她正坐在沙发上,用杜笙笙的平板电脑,看有关营养学的电子书呢。
她看得很认真,一边看,还一边拿着纸和笔记笔记。
“姐,你不用拿纸和笔,ipad上有电子笔的,电子笔能直接在屏幕上写字。”杜笙笙提醒姐姐道。
姜迎春笑笑:“我不习惯用电子笔,还是觉得用碳素笔在纸上写字,比较有感觉。”
“那我给你拿个笔记本吧。”杜笙笙说:“记纸上容易丢。”
“不用。”姜迎春摆摆手:“记纸上,我走到哪儿,装到哪儿,闲着的时候随手一掏,就能掏出来看看,这样背起来才更方便,我上学时,就是这么背英语单词的。”
“而且写在纸上,丢了也不怕,大不了重抄一遍呗。”
姜迎春上学时,学习成绩非常好,她在班里排名,一直都是前十。
她其实不聪明,但她很努力,高三那年,她努力到吃饭的时候,都会从校服裤子的兜里,掏出记着英语单词的纸,一边吃一边背。
而她的努力,也没有辜负她,她成功的考上了龙城大学。
龙城大学是龙城最好的大学,还是985大学,在全国都很有名气。
本来,姜迎春是可以有光明的未来的。
但可惜的是,她上大学后,和林博宏恋爱了……艰难的生活没有击垮她,可甜蜜的爱情,却击垮了她。
好在,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后,姜迎春在杜笙笙的鼓励下,重拾了信心,她下定决心,一定要学好营养学,努力通过面试,当上秦家的月嫂。
她的人生,虽然已经被毁掉了,但她女儿的人生,才刚刚开始。
她要努力赚钱,为女儿提供丰富的物质条件,让女儿能拥有幸福美满的未来。
“行,姐姐你好好学,我就不打扰你了。”杜笙笙说,说完后,她关了电视,然后从沙发上站起身来,单脚跳着往卧室走。
“你去干什么?”姜迎春疑惑的问。
杜笙笙吐吐舌头:“……我回屋打游戏。”
咳咳!她上学时很努力,毕业后也很努力,现在脚崴了,小小的堕落一下没关系啦!